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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科普日

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科普日暨吉林省第十一届科普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23 14:32文章来源:吉林科技网 打印

    吉科协发普字〔2013〕8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科协、科技局、教育局、环保局,各县(市、区)科协、科技局、教育局、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科协、教育部、环保部印发的《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3〕14号)的统一部署,2013年全国科普日暨吉林省第十一届科普周活动由省科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环保厅联合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13年全国科普日暨吉林省第十一届科普周活动将于9月14-20日举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进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建设,2013年全国科普日的主题确定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

  二、重点活动内容

  2013年,我省围绕科普日活动主题,在全国科普日暨吉林省第十一届科普周期间将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举行2013年全国科普日暨吉林省第十一届科普周启动仪式。省科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环保厅将于2013年9月14日在吉林市联合举行2013年全国科普日暨吉林省第十一届科普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将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全省各地科普日活动的蓬勃开展。届时,将邀请省领导及省直有关部门同志出席启动仪式。

  (二)科普日联合行动。在9月14日科普日当天,全省各市(州)、县(市、区)紧密配合省级举行的启动仪式,联动举行启动仪式,各地要根据省里的具体要求,紧密结合当地的实际,突出活动特色,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利用科技场馆、流动科技馆、青少年科学工作室、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大篷车等科普场馆和科普设施联合开展科普日联合大行动,分别在农村、社区、学校、军营等开展广覆盖、多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全面普及生态环境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生态环境、积极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高校科普开放日活动。各市(州)要与当地的高校搞好协调,充分利用高校现有科普资源,结合各高校特色学科领域与公众密切关注热点,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在科普日当天要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相关重点实验室、科普馆、教学科研设施等。充分调动高校师生参与科普日的积极性,面向青少年、社区居民及广大社会公众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四)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场馆开放日活动。全省的国家级、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场馆在全国科普日当天都要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各地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好开放日活动,要积极推出与生态环保主题相关的科普展览、科技实践或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科普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

  (五)举办“科学使者走基层--百场科普报告会”活动。科普周活动期间,省科协、省科技厅将围绕科普日活动主题,聘请国家老科学家、老教授科普演讲团和省科技专家讲师团的专家教授分别深入到全省各市(州),每个市(州)组织开展2场科普报告会活动。同时,各市(州)、县(市、区)科协、科技局也要分别组织当地的科技专家开展科普报告会活动,每个市(州)、县(市、区)至少要组织2场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普报告会活动。

  (六)社区科普益民行动。各市(州)、县(市、区)要组织动员科普示范社区,特别是受到国家和省级表彰奖补的科普示范社区,要围绕科普日主题,结合社区实际,带头开展贴近居民实际的家庭低碳生活、保护生态环境、减量生活垃圾等社区环境管理方面的科普知识宣传,增强社区居民环保意识。

  (七)农村科普惠农行动。各市(州)、县(市、区)要组织动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科技特派员和科普工作队,特别是受到国家和省级表彰奖补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典型,要带头围绕科普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保护资源环境、发展生态农业、改善生活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等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省教育厅和省科协组织吉林农业大学科普志愿者深入农村和偏远山区开展千乡万村环保科普活动,普及环保和科学生活知识,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宣传教育活动。

  (八)青少年科普联合行动。各市(州)、县(市、区)教育、科协、环保等相关部门要组织当地的中小学生,围绕科普日主题,开展寻找美丽乡村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建设生态文明校园志愿者在行动等相关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并选择吸引力和参与性强的科普活动和优秀作品在当地科普日活动现场向公众进行展示,与公众进行互动体验分享。

  (九)开展“中医药科普直通车与科普大篷车联合走基层”活动。科普周期间,省科协、省中医药学会将与部分市(州)、县(市、区)科协联合行动,充分利用省中医药学会启动运行的“中医药科普直通车”和国家科协配发给基层科协的“科普大篷车”,深入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有效利用“中医药科普直通车”的车载医疗仪器设备,组织临床专家为民众进行义诊咨询,免费发放药品及宣传资料。充分利用“科普大篷车”车载科普宣传设备,选择有针对性的科普宣传内容,配合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和中医药科普知识主题展览活动。

  (十)组织开展环保科普文艺宣传巡演活动。由省环保厅、省科协联合编创一台以发展生态农业、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主题内容的科普文艺节目,科普日暨科普周期间在全省农村乡镇村屯进行巡演,并在科普日暨科普周启动仪式上进行主场演出。通过开展环保科普文艺宣传巡演活动,在农村普及生态环境知识,提高人们环境意识,倡导绿色环保生活理念。

  (十一)组织开展社会公众科普知识大赛活动。由省科协、省环保厅联合主办社会公众科普知识大赛活动。大赛试题分为环保知识节约能源资源两个主题内容。本次竞赛活动主要采取网络在线答题和报刊剪裁答题卡答题两种答题形式,竞赛试题将分别在《吉林科技报》、《吉林科技网》等大众传媒上登载。《吉林科技报》上将开辟“竞赛知识学习”专版,《吉林科技网》上将设立“竞赛知识学习”专区,登载或登录与竞赛科普知识相关的学习内容,供参赛者学习,参赛人员先学习后答题。

  (十二)组织开展“聚焦生态环境定格美丽吉林”摄影比赛活动。由省科协、省环保厅、省摄影家协会根据2013年全国科普日主题,联合组织开展“聚焦生态环境定格美丽吉林”摄影比赛活动。通过摄影作品表达对生态环境建设的关注,充分展示我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成果,展现我省推进节能减排、城乡环境保护取得的新进展和发生的新变化,反映“生态吉林”天蓝水清地绿景美的独特魅力,曝光有悖于生态文明、破坏环境友好的行为和现象。引导社会公众投身建设生态省、保护环境活动中,进一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和参与热情,形成公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风尚,作品题材主要体现我省环境保护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点内容与突出成果。摄影作品分为环保纪实类、城乡风光类、生态建设类、环境警示类、和谐发展类等五个类别。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地科协、科技、教育、环保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向分管党政领导汇报,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对全国科普日暨吉林省科普周活动的领导和支持,邀请当地党政领导与公众一起参与科普日暨科普周的相关活动。各地要根据有关要求认真谋划,制定突出当地特色的科普日暨科普周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科普日暨科普周活动。

  (二)加强管理,统一规范。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科协、科技、教育和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在活动期间内,围绕活动主题,采用规范的名称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日暨科普周活动,加强活动管理,着力提高科普日暨科普周活动的吸引力,提高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13年全国科普日暨吉林省第十一届科普周活动名称为:2013年×××学会(市、县)“全国科普日暨吉林省第十一届科普周”活动。

  (三)贴近公众,务求实效。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科协、科技、教育和环保等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可以围绕上述十二项重点活动内容,统一在全国科普日暨吉林省第十一届科普周期间开展相应的科普活动。也可以围绕主题,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公众需求,创造性地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科普活动。在组织开展科普日暨科普周活动中,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实效上下功夫。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科协、科技、教育、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功能,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移动电视、互联网等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加大对全国科普日暨吉林省第十一届科普周活动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全国科普日暨吉林省第十一届科普周活动,提高公众参与科普日暨科普周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活动的受益面,进一步提高活动的影响力。

  四、工作考核

  科普日暨科普周活动结束之后,省科协将会同科技、教育、环保等相关部门根据各地报送的活动总结材料和相关活动信息,对各地及相关单位组织开展的科普日暨科普周活动进行工作考核和总结表彰,对活动组织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将推荐到国家参加“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的考核评选。对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科普活动将推荐到国家参加“2013年全国科普日优秀特色活动”的评选。

  五、其他事项

  1.请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科协,各县(市、区)科协接到此通知后,要从此项活动牵头部门的角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抓紧策划设计活动内容,并将重点活动内容汇总后于2013年7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至吉林省科协科普部(重点活动登记表见附件1)。

  2.科普日暨科普周活动结束后,省级所属学会、教育、科技、环保等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各地科协要牵头做好汇总,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科协要于2013年10月1日前将本级及本辖区各县(市、区)科协活动总结和相关影像资料(含电子版),以及“2013年全国科普日优秀特色活动”推荐表(见附件2)和“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见附件3)报送至省科协科普部。

  3.全国科普日活动相关资源各地可自行登陆中国科协官网(www.cast.org.cn)、教育部官网(www.moe.gov.cn)、环保部官网(www.zhb.gov.cn)和中国数字科技馆网站(www.cdstm.cn)进行查询、下载。吉林省第十一届科普周活动相关信息各地可自行登录吉林科技网(www.jlstnet.net)进行查询、下载。

  吉林省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隋成海    梁雪松

  联系电话:0431-85261306    85261380

  传真:0431-85685330

  电子邮箱:jlskxkpb@163.com 

  邮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504室吉林省科协科普部

  邮编:130021

  附件:

  1.2013年科普日暨科普周重点活动登记表 .doc

  2.2013年全国科普日优秀特色活动推荐表 .doc

  3.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 .doc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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